第29招:走向極端,創造你的台灣之最


我每天看近百個部落格,如果你問我最棒的美食部落格是誰?最棒的遊記是誰?最常更新的是誰?最敢批評政客的是誰?最懂洋基隊的是誰?最會寫大便的是誰?我想我都可以告訴你,不管你同不同意我的名單,至少他們在我的心中都是「各方之最」。我的時間有限,要看就只看最好的,所以我沒有在看你的部落格,但那不是我的錯,那是因為你不是最好的。
 
OK,我是故意激你的,重點是「要寫部落格,就當個最好的」,如果最「好」的只有一個,那你可以當個「最 __ 的」,還記得你要定義你的品牌嗎,為何不直接定下「台灣最 ___ 部落格」,然後往那個方向努力。
 
「最」表示極端,你可以想到哪些「極端的事」,是你有把握做的最好的,極端的享樂主義(最會玩)、極端的危險刺激(最敢)、性(最色)、暴力(最狠)、恐懼(讓讀者最怕)、親情(賺最多眼淚)、愛情(最複雜)、怪異(最讓人好奇)、誇張(最難以置信)都是不會錯的行銷方向,這些都是我觀察電視廣告學來的,不管你的部落格定位是什麼,你都必須挑戰你的極限,加重你的口味,往極端好(或壞)的方向努力,半吊子無法stand out,越不敢冒險才越冒險,求安全穩當的結果,正是安全穩當,但絕不會讓你的部落格創造話題,擊敗眾多敵手而出人頭地。
 
想的極端點,這是一個「All or nothing」的戰場,只有最好的能活著振臂呼喊,所以千萬別做跟別人一樣的事,就算要做,也要做得比他強好幾倍,好一點、多一點、厲害一點是沒有用的,你的差異化要大、極大,最大,有句超屌的廣告標語是這樣說的:「第一名的定義就是回頭看不見第二名」。
 
別忘了產品本身就是行銷,而且是最重要的行銷,而產品正是你和你寫的內容,所以把你的興趣升級成熱愛、狂愛,把你自己從愛好者、升級成達人、再到魔人、甚至到神人等級。給自己訂下目標,好像玩線上遊戲一樣的累積經驗值,並設定目標,一個月從素人變成達人、三個月從達人變成專家、六個月從專家變成魔人、一年就可從魔人變成無人能敵的神人,在你的領域中振臂呼喊。
 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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